校团发【2022】6号
各团总支: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员参与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是实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保证,是学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经研究,定于2022年5月下旬召开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二次团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5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
三、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200人,约占全校团员总数的2%。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团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根据各单位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校团委专兼职主要团干部作为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团总支参加选举,不占用该团总支代表名额。
具体分配方案见《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我校正式在籍学生或在岗教职工中的共青团员,且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包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专兼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职工党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教育实践活动。
3.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学习深刻领会《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能与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正派,团结同志,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
4.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5.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未被剥夺团员权利。
(三)代表构成
代表选举要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在代表构成上包含专兼职团干部代表、研究生团员代表、本科生团员代表和教工团员代表,要注意有一定比例的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四)代表产生程序
以各团总支为选举单位,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
1.各团总支进行第一轮征求推荐意见。基层团支部根据所在团总支分配名额数,按照代表条件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提出所在团总支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团总支。
2.各团总支根据团支部的提名情况,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各团总支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基层团支部征求意见并作考察,由支部团员再次酝酿提名。
4.各团总支根据第二轮征求团支部意见、团总支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5.代表选举。各团总支召开团的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根据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并于2022年4月13日(周三)17:00前将《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报送校团委。
6.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团总支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四、第十二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简称第十二届团委会)设委员21名,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委员候选人为26名。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较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的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全面领导、有利于学校共青团工作需要的原则,考虑不同单位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把符合条件、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
(四)委员构成
第十二届团委会委员应包含校团委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干部和团员。
(五)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根据上级要求,第十二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
各团总支要在广泛征求党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提名推荐人选不限于本单位,不限于出席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超过候选人名额26人。填写《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提名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经本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4月13日17:00前交到校团委,并同步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提名情况,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兼顾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就名单征求各团总支意见。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得到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批复同意后,在第十二次团代会召开时,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和代表进一步讨论酝酿,最后由全体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第十二次团代会工作,要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深入的团员意识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选举出的代表和提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团员的根本利益,反映广大团员的心声。
2.学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政策性强、程序和条件要求严格,是贯彻落实团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做好有关工作。
3.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安排完成本单位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和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楼404室,材料电子版以及代表1寸证件照(白底或蓝底,以“总支 姓名”命名后打包)发至bwtw@bfsu.edu.cn。
联系人:黄伦伦、宋戈联系电话:6656、6921
附件:
1.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4.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提名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